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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致渭南籍2019届高校毕业生函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5-22 17:12

渭南籍2019届高校毕业生

首先祝你们即将完成大学学业,走向社会,走向全新的工作岗位!各级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是你们毕业后走向社会的第一站,按照国家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毕业后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学校要将档案寄回原籍。为了方便学籍档案管理,给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见习、创业贷款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自2017年以来,各高校可以将高校毕业生档案直接寄回原籍所在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将档案存放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毕业时暂未就业的学生,档案返回原籍时直接寄至学生所在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方便学生报到和办理存档手续。档案禁止学生自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封装邮寄或派人专递。 党组织关系接收地址:本人原户籍所在的区委或县委组织部。

二、毕业生在档案到达各级人才中心后,须及时报到并进行实名登记,以便于享受就业创业指导、岗位推荐、就业见习等后续跟踪服务。

三、对档案寄至市本级又需转至区、县的,按下列程序提档:

1、电话查询(0913-2363161)本人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本人方可带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到市人才中心窗口(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提档手续。

2、如需要代办,只有直系亲属(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带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报到证,方可办理。

四、找到工作后,需要提取档案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带调档函、身份证、人事代理证(未办人事代理的持报到证)原件各级人才中心办理。

2、如本人不能前来,由单位直接寄发调档函到各级人才中心,人才中心可直接将档案寄至调档单位。或者由其直系亲属(必须在同一户口本上)带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报到证、人事代理证(未办代理的持报到证)原件、调档函来人才中心办理。

以上希望你们重视学籍档案,按要求及时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到,并进行实名制登记,并接受后续服务,争取早日实现就业创业,为家乡的发展建功立业!

 

 

附:渭南市各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邮编及档案接收地址:

临渭区   0913-3030370   714000

渭南市临渭区一青里区政府11号楼209室    

高新区   0913-2111850   714000

渭南高新区创业大厦214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104室)

经开区  0913-2580150   714000

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州区  0913-4725001    714100

华州区子仪东路

华阴市  0913-4615251     714200

华阴市太华南路97号

潼关县  0913-3819822    714300

潼关县民生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316办公室

大荔县  0913-3222521    715100

大荔县城关镇富民路12号

澄城县  0913-6866916    715200

澄城县西大街人力资源大厅一楼

合阳县  0913-5556635    715300

合阳县凤凰西路行政审批大楼二楼东人才中心

蒲城县  0913-7212227    715500

蒲城县延安路东段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白水县  0913-6160281    715600

白水县雷公路东段人力资源大楼一楼

富平县  0913-8203501    711700

富平县人民路48号    

渭南市  0913-2363161    714000

渭南市车雷街69号行政服务中心(仅限市内就业或居住的学生)

 

 

 

渭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