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28日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28日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