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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工代训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2-22 15:44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9号)及渭人社发[2020]49号文件精神,现就以工代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扩大以工代训培训补贴范围政策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请各相关企业于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完整的申报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请开班已满3个月的企业及时进行补贴资金申报,申报资料包括《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考勤表,以工代训期间对参训人员月发放工资的银行对账单等,并通过陕西职业技能提升信息管理系统申报以工代训补贴,上传项目包括资金申请表、以工代训期间对参训人员月发放工资的银行对账单。

    联系人:雷超    联系电话:0913-2363169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