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患有上述慢性病的参保职工须出具《特殊慢性病门诊检查治疗审批表》一式两份、诊断证明、近期两年的住院病历及其相关检查报告、身份证复印件,由本单位医保经办人员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半年集中审批一次,由定点医院指定3名以上专家对患者进行专业鉴定诊断,确诊后,医疗经办机构审核盖章通过。批准后期限为二年,期满后提前一个月办理续签。
凡患有上述慢性病的参保职工须出具《特殊慢性病门诊检查治疗审批表》一式两份、诊断证明、近期两年的住院病历及其相关检查报告、身份证复印件,由本单位医保经办人员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半年集中审批一次,由定点医院指定3名以上专家对患者进行专业鉴定诊断,确诊后,医疗经办机构审核盖章通过。批准后期限为二年,期满后提前一个月办理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