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法规与解读 / 正文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4050人员政策)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4-18 10:29

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每人可享受三年,初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个人申请,凡申请社保补贴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注:可以享受“40.50”人员政策的具体条件:

(1)必须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有劳动部门正式招工手续的人员;

(2)单位破产后个人档案必须在渭南市职业介绍中心托管;

(3)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根据出生时间必须满年满月以后才可享受,不能达到的话次年才可享受(例如,王某,女性,197511日出生,那么她到201511日以后才可享受);

(4)本人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渭南市范围内各县、市、区办理的都可以;

(5)当年足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即当年从一月份到十二月必须是全年缴费;

(6)户口必须是陕西省内非农村家庭户口;

(7)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自己辞职的人员都可以享受,除名人员不能享受。

以上条件必须全部符合才可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