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法规与解读 / 正文

关于失业保险进一步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渭人社发〔2019〕48号)

 

 

渭人社发〔201948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失业保险进一步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和工信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22号)和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渭政办发20191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随申请随办理的即办原则,对依法参保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落实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对存在规模性失业风险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支柱产业企业落实支柱产业企业稳岗返还政策;201911日至12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落实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具体政策实施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基本条件

1.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2)截止201812月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裁员率按企业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末参保人数的比值确定。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职或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不纳入计算;2018年度全国登记失业率为3.8%);(4)非“僵尸”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

2.申请支柱产业稳岗返还的企业除具备稳岗返还企业基本条件外还应提供认定为支柱产业企业的证明材料。

3.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稳岗返还的企业,除具备稳岗返还企业基本条件外,还应提供企业与工会(职代会)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2018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在60%(含)至85%且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值;(22018年以来连续3个月(含)以上亏损或一年内亏损超过6个月(含)。

(二)返还标准

1.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

2.支柱产业企业稳岗返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5%确定。

3.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稳岗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上年度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按20181月—12月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平均值确定,其中:市本级、临渭区、华阴市、潼关县、大荔县、高新区、经开区2018年度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43元;华州区、富平县、蒲城县、白水县、澄城县、合阳县2018年度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58元。

(三)审核认定

1.企业稳岗返还审核认定:企业填报《渭南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审核表》(附件1),按原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办法审核程序实施(《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办法》渭人社发201553号)。

2.支柱产业企业稳岗返还审核认定:企业携带稳岗返还审核认定资料和同级发改部门出具的支柱产业企业相关认定文件向参保地县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上浮稳岗返还申请,县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后提出补贴意见,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报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定,并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3.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审核认定:企业携带稳岗返还审核认定资料和同级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向参保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县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后提出补贴意见,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报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定,并填报《渭南市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报备表》(附件2),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程序办理。

(四)社会公示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经批准给予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和资金数额在市人社局官网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稳岗返还资金一次性拨付给企业。

(五)信息登记

公示无异议后,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指导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开展实名制信息登记工作。

(六)资金使用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返还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其中,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科目列支,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从“其他支出”科目列支。企业稳岗返还、上浮稳岗返还标准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

(七)申报资料

1.申请企业稳岗返还:(1)申请稳岗返还报告;(2)《渭南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审核表》(一式四份);(3)稳定岗位采取的措施和不裁员、少裁员承诺书;(4)申请稳岗返还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5)上年度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情况统计表及缴费单据复印件;(6)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说明(需附相关财务资料)。

以上资料除(2)外,其他按顺序装订成册。

2.申请支柱产业企业稳岗返还,除提供申请稳岗返还相关材料,还需提供认定为支柱产业企业的相关文件。

3.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1)申请稳岗返还报告;(2)《渭南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审核表》(一式六份);(3)企业与工会(职代会)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和不裁员、少裁员承诺书;(4)上年末参保职工花名册(含电子版);(5)上年度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情况统计表及缴费单据复印件;(6)上年度稳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说明(需附相关财务资料);(72018年财务决算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82018年度向税务机关报送的亏损月份财务报表(连续3个月或不连续6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以上资料除(2)外,其他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鼓励职工提升技术技能水平

(一)政策范围

201911日至20201231日,将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人员范围由企业扩大到企业、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缴费条件由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放宽至累计缴费12个月(含)以上。

(二)证书认定

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查询核实的,认定日期为证书核发日期;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认定日期为证书批准日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认定日期为证书授予时间;技能等级证书在国家公布之前,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技能等级证书为准。

(三)补贴标准

取得上述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等级)的,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四)经办程序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程序按照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渭人社发〔2017133号)文件执行。省内取得的证书信息可在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核查,省外取得的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http://zscx.osta.org.cn/)和中国人事考试中心(www.cpta.com.cn)等全国联网系统查询。已取得相关证书在上述查询系统暂无法查询到的,由经办机构先行登记备案,待可查询到后按规定予以办理。

(五)关系转办

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的职工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由经办机构负责核查其在原参保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情况。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时,参保职工的缴费时间要累计计算,并在办理转移资料中注明其是否领取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相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是落实中省市新一轮稳就业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影响,防范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岗位,实现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有力有序推动政策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积极稳妥、突出重点、严格审核”的原则,加大精准帮扶力度,突出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长期吸纳就业人数较多企业的政策支持。对存在历史欠费的参保企业,在补缴欠费后可享受稳岗返还。对“僵尸企业”和被 “信用中国(陕西)”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企业(查询网站http://www.sxcredit.gov.cn/),不能返还失业保险费。要结合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职工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和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企等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宣传解读政策,多渠道扩大政策知晓度,使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三)防范基金风险。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要求建立健全审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防廉政风险。要加强技防人防,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验证资格条件,减少自由裁量权,防范内外勾结骗取套取基金,对骗取套取稳岗返还资金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要纳入诚信机制,并依法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做好经办服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规范、安全、便捷为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努力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已掌握的企业和职工参保信息、领取失业保险金信息进行审核比对,减少证明材料,减少企业和职工跑腿次数。不得设定集中申报期,企业只要年度内申报,相关经办机构都要及时受理;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在线审核、联网核查”,并提供网上查询和咨询服务,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做好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实名制信息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

 

附件:1.《渭南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审核表》(点击下载)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渭南市财政局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渭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72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