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1.宣传贯彻落实中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法规,指导监督县市区开展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2.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工作;
3.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信息统计和年度计划编报;
4.拟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审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指导实施被征地农民创业就业培训;
5.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实施办法,指导监督丧葬补助金发放工作。
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1.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2.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考核和业务指导工作;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费用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等工作;
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申报、核定、调整、支付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管理工作;
7.负责基金业务档案管理、举报受理工作,宣传养老保险政策;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渭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渭南市人力资源市场)
1.贯彻执行中省有关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全市流动人才、高校毕业生档案的接收和保管工作;
3.受委托,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4.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及实名制登记统计工作;
5.组织举办人才交流大会,负责观察点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6.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负责就业见习基地和单位的审批工作,组织做好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工作;
7.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项目的考察申报工作;
8.负责用工、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作;
9.负责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档案托管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征收,退休核查、社保补贴发放、就业创业登记证办理等劳动事务代理工作;
11.负责军转家属社会保险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工作。
渭南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1.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统筹规划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2.推进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参与创业培训活动及培训教师、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承担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指导工作;
3.开展社区就业工作及“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组织实施各类就业援助活动;
4.承担渭南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渭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
1.负责失业人员的管理、登记、调查、统计工作;
2.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3.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单证;
4.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
5.负责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的专项稽核工作;
6.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7.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渭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1.宣传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和规章;
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渭南市就业培训中心
承担农民工、大中专学生、复退军人及社会各类人员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承担公务员、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渭南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1.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
2.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承担市本级工伤保险费征收相关工作;
3.管理工伤保险基金,负责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工作;
4.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定和基金支付工作;
5.指导县级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组织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其他有关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组考工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理论考试工作。
渭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资格技能全国统一考试,办理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委托,承担鉴定技术等级考评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基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系统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行、管理及应用推广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建设和管理工作,面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承担局内信息化培训工作。
渭南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负责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负责自主创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或合伙经营申请担保贷款的审批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贴息资金的审核申报统计等工作;监督指导、考核县市区小额贷款担保工作;会同银行、财政部门认定核销小额担保贷款呆坏账。
渭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处理驻渭和市属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全市有影响的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仲裁员的选拔、聘任、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做好所有文书、案卷、印鉴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